微信使用不当,警惕办公泄密!
燕麦云   2020-03-13

在经历一个加长版的春节假期后,复工复产成为和抗疫同等重要的话题。大量企业单位采取线上复工或者错峰现场办公,办公协作产品成为恢复生产力的必要条件。

疫情终会退散,企业经营将恢复常态。但长期来看,线上办公仍会是企业单位办公的重要场景。

而微信则是日常工作应用较普及的一个工具,微信办公也确实可以为工作带来一些便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有一些涉密信息及文件若利用微信传播,风险极大,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也在逐年递增。

典型案例

案例1:紧急传达致泄密

某市市委某部门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该市29个乡镇派人签字领取文件。某乡政府干部洪某到市委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乡政府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案例2:汇报工作致泄密

某单位办公室副主任肖某,为向在外检查工作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找到保密员赵某查阅文件,擅自用手机对1份机密级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拍照,并用微信点对点方式发送给在外检查工作的领导。

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撤销肖某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并调离办公室岗位;给予负责管理涉密文件的赵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或监管责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案例3:领导交办致泄密

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

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

案例4:误点误传致泄密

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在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文件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后准备通过微信发给牛某。

陈某使用计算机登录微信发送图片,在操作时突然弹出一个微信群窗口,导致误将图片发到该微信群,并通过该群外泄。案件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受到辞退处理,报社总编办主任张某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总编室主任陈某受到停职反省处理,报社总编辑秦某受到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处理。

▶▶案例分析

保密部门组织查办的此类泄密案件往往存在某种“客观因素”:待办公务紧急,其他通信方式不畅,无法当面交办或报告,技术失误乃至领导指示使用微信传送等,同时也是当事人漠视保密法律法规,对发生泄密后果心存侥幸。

▶▶保密提示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对措施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的原因是企业及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松懈,对职工保密教育培训不够,职工保密意识淡漠。企业及机关单位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一个人。

同时,在办公软件的选择上,信息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寻找或购买相应的软硬件解决方案时,需考虑产品的安全性,比如文件使用及分享的安全、账号及设备安全、平台及服务器安全等。